近日,宁乡市应急管理局召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会暨安全生产集体约谈。
一、市应急管理局对2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一)生产企业:
“三超一改”方面:
1、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的;
2、工、库房超过核定人数作业的;
3、工、库房超过核定药量储存、作业的;
4、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和擅自增设工、库房和晾晒棚、停车棚的;
5、雇佣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人员从事危险工序作业的。
运输源头管理方面:
1、未按规定安装和正确使用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管理信息系统的;
2、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生产企业未严格落实产品标识和流向登记制度,或未在仓库、厂区入口安装具备自动识别和报警功能的电子门禁系统、高清有效视频监控系统并与市烟花鞭炮协会视频信息系统对接的;
3、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不按许可规定销售的;
4、未严格执行发货“四查验”制度(查运输许可证、查车辆和人员资格证、查车辆危货标志、查货物包装合格)和核验买方运输审批手续的;
5、未建立产品流向、销售管理档案和台账的。
企业风险点辨识及关键防控措施方面:
1、是否对照风险点制定相对应的防控措施;
2、是否将企业风险点辨识及关键防控措施张榜公示。
(二)批发企业:
1、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2、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3、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4、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5、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6、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三)零售店面:
1、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2、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3、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4、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四)打非治违:
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辅材料储存的;
2、储存场所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安全条件的;
3、储存企业超许可范围储存的;
4、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
5、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
6、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运输路线、装、转卸和中转场所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7、生产企业违章违规进行厂内、厂区间运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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