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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有奖岳阳一地发布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

来源:礼花 时间:2022/9/17

广大市民朋友们:

节庆燃放烟花爆竹是民间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污染环境,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是确保家乡优美环境和您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请您及家人认真遵守临湘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该《决定》明确:

一、我市行政区全面禁止燃放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电子炮等。

二、全域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和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生产烟花爆竹原材料。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本《决定》的,由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安、应急、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给予处罚。行政事业单位违反本通告燃放的,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予以问责;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本通告燃放的,依规依纪问责;居民个人燃放的,对燃放者(或其监护人)重处重罚。

四、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拒绝、阻碍市烟花爆竹“打非”办、公安、应急、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拒不停止燃放、拒绝缴交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巡查,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全域禁放工作。

七、美丽家园靠我们大家共同守护,让我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如发现违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制品或使用电子气炮等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者拨打举报电话向公安机关、属地乡镇(街道)、市烟花爆竹“打非”办举报(举报热线),一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临湘市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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