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寒假与春节相遇,
孩子们迎来放鞭炮、
过大年的快乐时光。
随着,
卖鞭炮的商贩越来越多
孩子们在购买鞭炮后
到许多公众场合玩耍放炮。
但玩耍时的一个小动作
可能会引发悲剧。
日前,有(不愿透露姓名的)热心网友给我们提供了一段小区监控,并反映夜晚小区内停车特别多,孩子们现在都放假了,尤其是淘气的男孩子,在离车很近的地方放炮,比较危险。热心网友给我们反映:希望我们倡议家长与孩子们,对孩子的不当行为严格监管,避免人身和财产损失。
在此小编温馨提醒:
燃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
春节儿童放炮安全必知
1不宜放炮的地点
要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放炮,并选择在上风口燃放和观赏,远离下水道、化粪池和污水井等设施以及加油(气)站、天然气气井、储气罐、配气站、液化气站、发电厂等危险源附近。点燃时,头部要闪开爆响与升空位置,点燃后必须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若点燃后出现不响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凑近观看,等待足够长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
2选哪一种鞭炮
保证孩子手里的鞭炮来源是正规厂家的货源、给孩子的鞭炮威力要适当,如“二踢脚”这样的鞭炮绝对不适合孩子。家长可以买适合孩子玩的鞭炮,这种鞭炮威力非常小,但是却可以满足孩子们想要放鞭炮的心思,一举两得。千万不要为了图好玩图刺激就放任孩子去放那些威力大的,对于孩子来讲,他们并不适合放这种鞭炮。
大人们应当告诉孩子每次少放几个,不可让其一次齐放多个,这样的话容易造成危险指数上升。3不能这样放鞭炮
不要让孩子将鞭炮投放在金属空罐头瓶或者如茶壶茶杯等易碎的容器中燃放,很可能会因此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不要将鞭炮向干燥的木柴中投放。容引发木柴着火,造成火灾造。
鞭炮含炸药量再小,在爆炸的那一瞬间都会对手部产生危害。所以大人们不要让孩子亲手拿着鞭炮燃放,应当将鞭炮在地面放好后再去燃放。
4家长要陪伴在旁
孩子面临一些危险的时候,他们很可能手忙脚乱不能处理,导致危险的发生。如果有爸爸妈妈或者大人在身边就会好的多,至少在预见危险的时候,他们可以立刻阻止。
5大人放炮孩子要远离
很多大人放鞭炮的时候喜欢叫着孩子出来看,尤其是在放烟花的时候,这个时候也往往是比较危险的——鞭炮因为摆放位置的不同会导致危险发生,甚至连成人自己都不知道,所以让孩子待着安全地方会更稳妥。
有些孩子可能会在点燃鞭炮导火索的时候故意等待一会,这样做很可能会因为鞭炮爆炸而伤着眼睛、手或炸破衣服。应当让孩子点燃鞭炮导火索后立即躲开。
6远离放鞭炮的人群和场所
在路上如果遇到有人在放鞭炮,最好远离等待,或者绕路而行,切忌心急在鞭炮燃放时候就跑过去,因为每年都不乏行人被路边鞭炮炸伤的例子。
对于一些孩子,他们会自己出去玩,此时家长一定要嘱咐孩子要远离那些放鞭炮的人群和场所。不要觉得这些嘱咐都是多余的,只有这样在孩子的脑海里形成一个不可忘却的印记,他们遇到这种情况就会潜意识知道远离。
这份消防安全温馨提示请收好!
“报警早、损失少”
紧急情况教你如何正确拨打!
1、一旦发生、发现火灾,立即拨打“”火警电话,这是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无论是手机拨打或座机拨打,都不用加拨区号;免收电话费,在手机欠费的情况下也都可以拨打。
2、电话接通后,要冷静镇定,准确报出失火方位。如果不知道失火地点名称,也应尽可能说清楚周围明显的标志,如建筑物等。尽量讲清楚起火部位、着火物资、火势大小、是否有人被困等情况。应在消防车到达现场前设法扑灭初起火灾,以免火势扩大蔓延。扑救时需注意自身安全。
3、要留下有效联系电话,最好能够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队员,指引通往火场的道路。
4、遇有火情,不要围观,既有碍于消防人员工作,也不利于自身的安全
特别提示:
注意正确报火警,谎报火警是违法行为。
消防安全小常识
逃生自救类
1、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不要往柜子里或床底下钻,也不要躲藏在角落里;更不要贪恋财物,盲目地往火场里跑。
2、当发生火灾的楼层在自己所处的楼层之上时,应迅速向楼下跑,因为火是向上蔓延的。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落水管等逃生自救。
3、燃烧时散发出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蔓延速度是人奔跑速度的4-8倍。当烟雾呛人时,要用湿毛巾、浸湿的衣服等捂住口、鼻并屏住呼吸,不要大声呼叫。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靠墙边爬行逃离火场。
家庭防火类
1、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
2、取暖请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
3、教育儿童不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4、使用煤气、天然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不能用明火查漏,可以用肥皂液查漏。
5、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现场拨打手机、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6、电视机等家用电器着火后,要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湿棉被覆盖灭火,切勿浇水。
7、使用电暖气等电热器具时,应远离可燃物,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或停电时必须拔下插头,不要在电暖器上烘烤衣物。
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类
1、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禁止在有可燃物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2、节日期间,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请关好门窗,及时清理阳台杂物,避免引起火灾。
3、燃放烟花爆竹,请您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远离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
4、要教育儿童不在公共场所、工厂、仓库、柴草堆等易燃物附近放鞭炮,在燃放烟花、炮竹时,不要向着建筑物,更不能对着人,同时要注意观察烟花、炮竹下落的地点,发现花炮纸壳有余火要立即踩灭。
农村消防安全类
1、严禁在树林、生活区和田间地头的草地、草垛附近吸烟、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以防引起火灾。尤其祭祖、办红白喜事用火应当注意远离草木或事先清除周围的杂草,避免引燃草木酿成火灾,用火时人要站在上风方向,避免火焰伤人,用完火后应当将火就地掩埋,避免火灰复燃的情况发生。
2、农药、化肥要保管。由于农药、化肥的品种很多,性质各不相同,有些农药、化肥放在一起会发生化学反应,轻则失效,重则发生爆炸、火灾。
3、使用炉灶时,严禁用汽油、煤油等易燃液体引火,堆放柴火必须要注意远离灶台,且注意放置储存数量不要太多。做完饭后应当检查,看柴堆周围是否遗留火种。要做到灶门要清、水缸要满,这样既可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又能为防火做好充分准备。
4、教育小孩不要玩火,使他们懂得玩火的危害性,同时要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例如:把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减少小孩玩火的机会。
嘉峪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鼓励组织和个人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市公安机关制定。
第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由公安机关会同安监、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确定后报市政府予以公告。
第九条本市下列规定区域内实行烟花爆竹限制燃放,任何单位和个人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区域,燃放规定品种的烟花爆竹。
嘉峪关东绕城铁路以西、连霍高速(G30)以北、兰新铁路以东、嘉北工业园区铁路以南,上述线路环绕的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市举行重大庆典等活动确需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组织燃放焰火的,由公安机关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十一条下列场所和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重要军事设施和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库、仓库、输油(气)管道等禁火区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安全保护区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图书馆、档案馆、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博物馆、购物商场、贸易市场;
(六)绿地、苗圃、林地、草原、湿地等重点防火区;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前款规定的单位、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在禁放区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或者限制燃放区域的限制时段内,不得以举办店庆促销、铺面开业、婚庆丧葬、乔迁新居、奠基动工、工程竣工、楼房封顶、售楼开盘等活动为由燃放烟花爆竹。
承办宴席服务的饭店、酒店、宾馆等经营者,应当提前向宴席举办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对在其市容卫生责任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在限制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举办婚丧嫁娶等事务,鼓励移风易俗,倡导使用电子鞭炮、礼花筒等安全环保的替代品。
第十四条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方应当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焰火燃放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行业规定的条件和安全标准燃放,并对焰火燃放的残渣进行清扫、收集和安全处理。
第十六条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以及禁止燃放的地点抛掷;
(二)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楼道、窗口燃放或者向外抛掷;
(三)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四)不得在草垛、树木、草原、农作物附近燃放;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第十七条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花燃放活动的,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烟花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十九条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燃放监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过年了,
安全第一。
即使燃放烟花爆竹,
也要警惕这些危险地带,
安全燃放,
留住喜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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