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14日、15日,赛罕区公安分局连续接到多起群众报警称,万正小区附近有人违反禁燃禁放规定,深夜燃放大型礼花弹,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接到报警后,西把栅派出所立即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警情上报市局治安支队。
市局“三禁”巡查组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根据居民的反映情况和违法燃放时间特点进行分析,初步判定违法行为人极有可能为万正广场附近某娱乐场所消费人员。警方及时调取了该娱乐场所附近视频监控,初步确定了2月15日凌晨2时18分、4时23分在马路中心护栏旁和停车场燃放大型礼花弹的违法行为人。通过对违法行为人驾驶的车辆信息,以及其面貌、体貌、衣着等特征进行进一步对比分析,最终确定违法行为人为刘某、蔡某某。2月16日下午,警方在玉泉区五塔寺西街一茶楼内将二人抓获。
针对该区域连续出现的深夜燃放扰民现象,巡查组民警采取蹲守方式,于2月16日凌晨2时许,将正在路边燃放加特林礼花弹的王某某现场抓获。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2款规定,已对违法行为人刘某、蔡某某、王某某分别处元罚款。根据三人提供的线索,警方正在对涉嫌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首府警方再次提醒广大市民,新春佳节是阖家团圆平安祥和的喜庆节日,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属于违法行为,深夜燃点爆竹扰民更是错上加错。公安机关对无视法纪,影响百姓生活的违法燃放行为,将依法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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