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
孕育生命,滋养万物
然而,在火灾面前
它又是那么的脆弱
一根小小的火柴、烟头
就可能让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森林
顷刻间便会化为灰烬
一起来了解一下
森林火灾有什么危害?
严防森林火灾,我们能做什么?
森林火灾的危害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01、人为火包括:
1.生产性火源: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
2.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炊烟,做饭,烧纸,上香,取暖等。
3.故意纵火:燃烧干草,燃放爆竹礼花等。
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国的森林火灾中,由于炊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02、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
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具有毁灭性的后果。森林火灾不只是火烧成片的森林,伤害森林内的动物,而且还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引起土壤贫瘠和破坏森林的涵养水源的作用,甚至导致生态平衡。
春季是森林火灾多发季节,而眼下也正是春游的好时节,此外清明节也将临近,上山焚香祭祖的人也越来越多。因此,提高森林防火意识,学会如何避险自救就显得格外重要。
引发森林火灾要承担法律责任
主观存在过失,属失火罪,如果是故意,则是放火罪。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即30亩以上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处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实践中,在失火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构成失火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在法定的基本量刑档次内给行为人裁量刑罚。也就是说,失火行为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一般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条、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十公顷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火苗再小也可能酿成大祸
森林防火警钟长鸣
让我们行动起来,
保护森林家园,防患于未“燃”。
-END-
总监制:辛凌旭
审 核:张 涛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33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