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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多人被罚

来源:礼花 时间:2022/9/26

小寒一过,年味渐浓,

提醒大家欢度佳节的同时

时刻谨记烟花爆竹“禁燃令”!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实施以来,

得到广大市民大力支持,

可总有人心存侥幸,

拿安全当儿戏。

烟台多地开出“禁燃罚单”

01违规燃放,现场查获!

年1月1日,福山公安分局河滨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期间,发现刘某、李某路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询问,二人承认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事实。

民警根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给予刘某、李某二人分别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02为营造气氛,店铺门口放烟花?罚!

年1月1日上午10时,招远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小区一店铺门口有人在燃放烟花。经查,当日孙某为庆祝其朋友店铺开业营造气氛,在其店门口处燃放礼花炮。

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处元罚款。

03非法买卖烟花爆竹,多人被拘!

近日,莱山公安分局初家派出所民警经工作发现,辖区居民高某自年12月29日至30日,购买盒12寸金色电光花烟花存放于家中,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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