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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人,我区这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礼花 时间:2022/10/25

为加强巴南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积极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和社会公共安全,巴南区发布了《重庆市巴南区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区禁止生产、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进行了明确要求。

哪些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方案》,巴南区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区域(含绕城高速公路)其中包括: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莲花街道、李家沱街道、花溪街道、南泉街道、界石镇全部区域;一品街道、南彭街道、惠民街道等绕城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禁放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者场所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些区域或场所包括: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机场、桥梁、隧道、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化粪池、沼气池、地下管网;森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用火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由有关管理责任单位在上述区域或者场所设置明显的禁放警示标志,并严格管理。

禁放区可以售卖烟花爆竹吗?

根据《方案》,在禁放区域和场所内,禁止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规格和种类要求的烟花爆竹。

此外,我区将严格烟花爆竹品种管理。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在燃放区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火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方案》规定,并有权劝阻和向公安、应急、工商等部门举报违反《方案》的行为。

如何正确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时市民应遵守规定,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绿化地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航空器安全通行;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同时,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不在禁放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不在限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可以消除很多安全隐患

还可以保护环境

希望大家遵守相关规定

过一个绿色环保

健康安全的春节!

来源

巴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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