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湖独白专栏
广西一餐馆老板劝架被羁押天,终审改判无罪,获国家赔偿6万元
法律上是承认有正当防卫的权利,可是在出现肢体接触后,如果没有具体的证据,一不小心就成了“防卫过当”,让社会公义受到一定的阻碍,因此重申“正当防卫”的重要性很有必要。
(网络照片)这一起案例就因为餐馆老板计某虎(化名)一审劝架后被羁押天,经过两次法庭审讯,终审改判无罪。
01案例回顾
年12月12日15时,韦某妹因琐事与朋友周某在柳州风情港的一餐饮店门口发生纠纷,韦某妹用持礼炮筒、雨伞、塑料凳等物殴打周某,之后韦某妹闯入餐饮馆打算持刀攻击周某,被计某虎拦住。
三人到底是什么关系?
(网络配图)原来周某和计某是多年的朋友,此前合伙开餐饮店,后来闹僵了,两人如今已经不联系了,好心出手阻止了女子韦某妹继续伤害周某的行为,没想到反而失去了朋友。
在韦某妹进入餐饮店拿刀时,计某正在吃饭,担心事件会闹大,于是拦下了女子,女子气不过扇了他一巴掌,并且用礼花炮敲打计某的头部。
从计某的角度,他是不愿意让两人的纠纷在店铺面前出事,可是遭到了女子的反感,两人出现了肢体冲突。
02小事变大事
据计某解释,被韦某妹袭击之后,他手脚并用将她推出店外,周某上前拉扯两人,计某根本没有看到韦某妹口罩之下的表情。
在两人离开后,计某还以为没事了,可是几十分钟之后,韦某妹折返回家,告知计某不慎将她的右脸划伤,认为是计某的过错,于是选择了报警。
(律师解释后续)医院的鉴定,韦某妹的右脸中心位置有一道长达4.5厘米的伤痕,属于轻伤二级,两人选择了报警,控告计某故意伤害罪。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认定了韦某妹的伤口符合轻伤二级后,计某就被以故意伤人罪羁押了天,相当于出手帮助朋友,最后承担法律责任半年。
03二审改判
对于此次案件,认定计某是否为正当防卫有关键性因素?
一审法院根据韦某妹的伤情,对计某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可是经过二审法院的调查,认为计某符合正当防卫,在发现韦某妹对周某的暴力行为,挺身而出制止女子的进一步攻击。
试想一下,女子一旦持刀与周某对峙,很有可能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事件,因此二审法院认为计某无罪。
(二审法院)因为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有错误,造成计某的声誉受损,人身自由被限制,计某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上诉,提起精神赔偿。
按照计某的理解,“一个人正常的月收入三千,这对于一个餐饮人来说,是不小的影响。”
由于涉及到国家赔偿的问题,一审法院不认可赔偿计某的精神赔偿,在二审法院的纠正之下,重新计算计某应有的国家赔偿。
04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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