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机场安检在执行X光机检查时,发现一名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有外观轮廓近似玩具枪,后经确认,该旅客携带物品为枪型烟花。由于烟花属于易燃易爆物品,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后该旅客将烟花做自弃处理。
春运出行,携带烟花爆竹类物品的旅客增多,重庆机场温馨提示: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规定,烟火制品,如烟花爆竹、礼花弹等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勿在随身行李、包裹和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出行前仔细检查行李物品,及时提醒小朋友妥善处理此类物品,以免给您的旅行带来不便。
来源:重庆机场集团公司
作者:叶妤
编辑:韩弘洋
审核:张强
终审:雷必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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