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正是烟花爆竹畅销之际
为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管理
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无证经销
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扎实有效推进“冬季攻势”
净化辖区治安环境
连日来,射阳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紧密结合辖区实际
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
经营秩序整顿力度
对非法销售礼花弹和
超标、伪劣、假冒产品以及
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及时依法查处
“真是危险万分,仓库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周边又是居民区。”
12月21日下午,射阳县公安局海通派出所民警在沿街小超市货柜上,发现有出样的烟花爆竹,虽然房间内堆放各种各样的货物,但民警还是发现塞在货物里面的烟花爆竹。经现场检查,业主无法提供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民警随即进行了清点,并依法查扣。
12月18日,射阳县公安局黄沙河边防派出所民警发现镇内一家超市二楼仓库的楼梯上,堆放了几件烟花爆竹,在隔壁还没装修的房间里,民警查到几箱整包装的烟花爆竹。面对询问,该超市业主无法提供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属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12月10日15时许,射阳县公安局四明派出所民警在镇内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其通往二楼仓库的楼梯道上堆满了货物,进入到仓库内,民警看到货架上有包装完整的鞭炮。面对询问,超市业主辩称,这是其亲戚家里明天办事用的,马上下午就带走了。
然而,民警在随后的检查中,又在墙角处发现了不少的烟花和鞭炮,甚至还有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掼炮。经现场检查清点,该仓库内共存储有鞭炮、烟火和各种玩具烟花多只,涉嫌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目前,非法存储的烟花爆竹已被民警依法查扣,之后射阳县公安局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违法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
处罚不是目的
目的在于规范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坚决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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