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6日,盘山县公安局胡家派出所在巡逻到河蟹市场附近时,听到一阵鞭炮声,巡逻队员闻声而至,发现一处新开业的河蟹店燃放烟花爆竹,产生大量的烟尘,随即巡逻队员将该河蟹店店主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
经询问,该河蟹店店主因疫情影响无事可做,为了生计,就在胡家镇河蟹市场开了这家河蟹店。当天开业,为了喜庆、热闹,就在自家门店前燃放了烟花爆竹。该店主在询问过程中对燃放烟花爆竹一事供认不讳。盘山县公安局胡家派出所对该店主进行教育并向其告知了盘锦市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大气的危害还有发生火灾的隐患,燃放烟花爆竹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燃放。最后盘山县公安局胡家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给予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一、到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
二、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有警示语和燃放说明、无漏药浮药的烟花爆竹。
三、个人不要违规购买、燃放礼花弹等大型烟花爆竹。
四、燃放前要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注意事项,燃放时要按照说明书小心操作。
五、不要拿在手中、更不要酒后燃放烟花爆竹。出现“哑炮”,不要马上靠近,耐心等上十几分钟,以免造成身体伤害。
六、小学生及幼儿尽量不要单独燃放烟花爆竹。燃放时,父母最好在场看护。
七、不要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尽量不在大中城市中心区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危及他人生命及公私财产的安全。
八、临时存放烟花爆竹,要远离火源,以免引起烟花爆竹自燃。
九、林区、农村群众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柴草垛、树林,以免引起火灾。
十、注意燃放时间,尽量不要在深夜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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