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徐汉雄
“孩子今天进行了第四次手术,刚从手术室出来。”2月7日中午,因被炮仗炸伤手臂而截肢的7岁男孩豆豆(化名)的母亲许女士说,孩子截肢后情绪很不好,经常大哭,还说希望自己的手臂能重新长出来。(据2月7日澎湃新闻)
豆豆的家在江西上饶市广信区。1月21日,他被邻居扔的一个炮仗炸伤,医院接受了右肢截肢手术。后来从上饶转到浙江大医院治疗,已进行三次清创术。据医生介绍,“炮仗碎片在体内仍有残留,完全清除可能要两三年时间。”
受伤的孩子(图片来源:都市快报)
这真是令人揪心的消息,刚上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大过年的遭遇飞来横祸,永远失去了右臂不说,还会失去童年的应有快乐,整个人生都会因此增加诸多不便,也会因此心情不好。
虽然涉事邻居说这只是一起意外,会妥善处理,但受伤孩子付出的身心健康代价,这是无论怎样处理都难以妥善的。因为失去的右臂不会再回来,接下来的两三年,还要不断接受手术来清除体内残留的炮仗碎片,想想都令人心疼。
据孩子母亲介绍,炸伤豆豆的是一种“火炮”,点燃后扔出去爆炸,当时邻居翁某扔偏了。一个炮仗让孩子失去了右臂,人们不禁要问,这是什么样的鞭炮,居然有如此大的威力。网友说,这是丢的手雷吗?
对鞭炮伤人的后果,如何进行责任认定,有相关法律规定,诸如燃放鞭炮的人、销售商家、生产厂家,各环节如果有不规范之处,都难脱干系。事已至此,严肃追责是一方面,这是应有之义,当尽可能地厘清相关方面的责任,最终将赔偿落实到位,以给孩子一个抚慰。但另一方面,如何防止这样的意外重演,避免下一个受害者的产生,也是应有之义。
一个炮仗能让孩子失去右臂,这样的炮仗从出厂到销售终端,是如何一路绿灯的,有没有把关环节?是不是正规合格产品?是否是经过批准可以销售或燃放的品种?这样的炮仗还能否继续畅行无阻,该不该对燃放条件加以限制?
伤者家属称系此类炮仗所致(图片来源:极目新闻)
一些对烟花爆竹实行限放的城市,通常可以看到“限时、限地、限品种”这样的“三限”措施。诸如不得从屋顶、楼道、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树木、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市民燃放的烟花爆竹必须从经安监部门批准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购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标准中规定的由专业人员燃放的A级、B级(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
这样的“三限”措施,是为了保障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不管是哪个地方,即便是没有实施禁鞭的地方,这个“三限”观念也应作为坚守的安全底线。这是对公共安全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因为血的教训摆在这里,一旦燃放烟花爆竹出事,不仅是伤人,也是害己。
对个人禁止燃放的品种,一些地方也是有规定的,诸如甩炮、摔炮、砸炮、擦炮、拉炮等摩擦类、烟雾类违禁产品;礼花弹、开天雷、相关升空炸响类烟花爆竹;“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之类的爆竹产品等等。
各地的规定不尽相同,无论如何,各环节当遵守当地的相关规定,不得销售、储存、携带、燃放不符合当地公布的规格和种类要求的烟花爆竹。一个炮仗让孩子失去了右臂,谁该为此飞来横祸买单?除了相关责任方要作出赔偿,这个教训值得大家都来吸取,其他人也不妨以此为戒,举一反三,守土有责,确保烟花爆竹的燃放安全。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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