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袁野
年2月11日22时31分,济南匡山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在滨州路香榭丽公馆东门处有人燃放烟花。巡逻民警3分钟赶到了现场,现场发现三个燃放完的礼花弹盒子,燃放人已离开,巡逻民警向所长汇报后并立即开展工作。
经过对小区周边监控的排查,调取大量视频监控,锁定违法嫌疑人来自绿地香榭丽,民警传唤房主孟某审查后确定,今晚其家外地来的外甥代某在外齐河表白寺购买烟花后在此燃放,派出所于凌晨2点抓获违法嫌疑人。
经审查,违法嫌疑人名叫代某坤(男,29岁,呼伦贝尔市人),到香榭丽公馆串门时离开时,燃放了礼花三盒。礼花是从齐河表白寺买的,以上违法事实代某坤供认不讳。
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报请分局后,对嫌疑人代某坤处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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