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兰州中川国际机场安全检查站就查获了一名旅客携带大量“仙女棒”乘坐民航班机。该旅客表示,自己携带该物品是为了拍视频,并不清楚乘坐飞机不能携带。经安检员与旅客解释沟通,告知携带钢丝棉烟花的危险性后,旅客选择自弃处理。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公告要求,烟火制品(如烟花爆竹、烟饼、礼花弹)属于严禁随身携带和托运类物品。兰州中川国际机场安全检查站在此提醒广大旅客:钢丝棉燃点低,极易造成消防安全隐患。乘坐民航班机请勿携带此类物品,以免耽误行程。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薛晓霞通讯员刘雨杉王志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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