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礼花 >> 礼花发展 >> 正文 >> 正文

你知道吗咱辉县最严禁炮令的始末

来源:礼花 时间:2022/11/16

春节已经过完了,昨天辉县突然发布史上最严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许多在节前禁燃范围以外的老百姓非常纳闷,为何年过完了,又突然发布这个史上最严禁燃通知啊。下面今日辉县事小编从头给大家捋一下这个通知的来龙去脉:

今日辉县事小编了解到,为了严格控制春节期间燃放鞭炮,早在年10月30日辉县市“三城”同创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就发布了通告:

关于严禁在城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减少环境污染,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严禁在城区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售禁燃区域

我市城市建成区内(东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至迎泽路,西至工业区西路转英达路,北至南水北调干渠)为严禁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二、禁售禁燃类别

本通告所称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是指如鞭炮、擦炮、摔炮、礼花弹、烟花等制品。

三、禁售禁燃要求

1、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开业庆典、婚丧嫁娶、节假日等)在禁放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2、违反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将由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取缔,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3、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燃放,并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提供婚丧喜庆服务的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经营者应履行告知、劝阻和举报义务,对提供服务对象在禁燃区域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提供婚丧喜庆服务的酒店、宾馆、婚庆公司等经营者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

5、小区物业公司应履行告知、劝阻和举报义务,对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房管局计入物业公司年度考核,并进行扣分。

6、城关办事处、胡桥办事处、百泉镇、孟庄镇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做好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和管理工作,加强值班巡查,落实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

7、杜绝陈规陋习,红事不准在城区范围内压红纸,由市城乡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执行。

8、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辉县市“三城”同创暨

“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挥部

年10月30日

今日辉县事小编还了解到春节前夕,辉县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又发出了关于继续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辉县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关于继续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积极应对当前大气环境严峻形势,坚决遏制燃放烟花爆竹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辉县市城市建成区内继续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售禁燃范围

城市建成区范围为“东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至迎泽路,西至工业区西路转英达路,北至南水北调干渠”。(根据城市建设情况适时调整)

二、禁售禁燃时间

全时段全面禁售禁燃烟花爆竹。

三、禁售禁燃内容

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燃放、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开业庆典、婚丧嫁娶、节假日等)在禁放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四、禁售禁燃要求

(一)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城关办事处、胡桥办事处、百泉镇、孟庄镇,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和管理工作,加强值班巡查,落实全面禁售燃烟花爆竹责任。市电视台、市报社和移动、联通、电信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重要意义和相关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违反规定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监、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年2月1日

同时,今日辉县事小编还了解到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也发出温馨提示:

全市广大父老乡亲:

新年的脚步越来越近了,各类年货已经到位,应景的烟花爆竹也都准备好了吧?甚至还有点按捺不住激动地心,想先放一支沾点喜庆?如果你的确有这个想法,那民警可要郑重地提醒你啦,烟花虽美,燃放需谨慎!

“爆竹声声辞旧岁“,人们在爆竹声中送走过去的一年,在焰火斑斓之时憧憬新的一年。然而,当对面楼放的二踢脚崩碎了你家的阳台玻璃,当午夜的鞭炮声惊醒了你家刚刚降生在这个世界的孩子,当四散的焰火熏黑了你的那辆爱车,当你走在街头被突如其来的鞭炮声吓得心惊肉跳,当各种安全隐患频频出现时……你还赞成燃放烟花爆竹吗?

现如今,城区隔三差五的雾霾已经够闹心了,您再放点炮仗,这不是雪上加霜吗?况且,未经许可燃放烟花爆竹还将面临以下后果:

一、在市城区禁放区范围内,未经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

二、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通知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所以说过年啊,走走亲戚、串串门儿,陪陪父母就挺好,这鞭炮啊,能不放就不放了,也算是咱为环保做点贡献,为咱的人身安全多一种保障,您说呢?

年,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东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至迎泽路,西至工业区西路转英达路,北至南水北调干渠。

春节将至,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禁燃禁放有关规定,崇尚新风尚,践行新理念,不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非法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和线索,共同营造宁静、清新、美丽新辉县。

春节刚过,今日辉县事小编看到大河网的一条消息如下,新乡、辉县受到了批评

2月9日晚,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记者了解到,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河南各地空气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多地因燃放问题导致空气严重污染。周口、商丘、南阳、驻马店、焦作、新乡的25县因禁燃禁放管控不力,被通报批评。

因燃放烟花爆竹,周口、商丘、南阳等7市空气质量恶化较严重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全省大部分地区出现重度至严重污染过程。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期间(除夕18点~初一10点),全省PM10、PM2.5平均浓度为、微克/立方米,分别拉高1~2月份均值1、0.5微克/立方米,18个省辖市中空气质量恶化较严重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周口、商丘、南阳、驻马店、漯河、新乡、焦作等地,这些地方除夕夜间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空气质量急剧恶化,3~4个小时内即由“良”加重至“重度污染”。全省各县区中,空气质量恶化较为严重主要集中在周口的商水县、淮阳县、鹿邑县、太康县、扶沟县、郸城县,商丘的虞城县、夏邑县、柘城、睢县、民权县、宁陵县,南阳的方城、社旗、唐河县、新野县,驻马店的泌阳县、平舆县、正阳县,焦作的沁阳市、温县、武陟县,新乡的获嘉、辉县、新乡县等。已对上述禁燃禁放管控不力的市、县提出通报批评。

春节后期烟花爆竹管控:禁燃禁放区非法销售点位将被严查

据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按照我省春节习俗,从农历正月初六开始商铺、企业陆续开业,往往会燃放烟花爆竹,各地要紧急组织相关各部门,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区内商铺和企业的开业监管,逐家告知,做到家喻户晓,确保节后禁燃禁放工作落实到位。对农历正月初六至正月十六时段烟花爆竹燃放严格监管,对禁燃区域和周边组织开展巡查执法,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要进行持续性巡查,对违法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查处。对禁燃区域外的地域加强宣传和疏导,大力减少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

2月10日(初六)上午,今日辉县事小编了解到辉县及时召开了节后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会议:

2月10日上午,辉县市政府宋建杰副市长、韩颜灏副市长组织环保、公安、宣传、安监等部门召开节后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会议。

韩颜灏副市长宣读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环保部门通报春节期间环境质量状况,公安部门汇报春节期间巡查处罚情况。

各部门汇报春节期间宣传管控工作

宋建杰副市长在会议上强调四点:

一、公安、安监、城管部门加强监管检查,加大打击力度。

二、安监、工商部门要彻底清理销售源头。

三、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四、各部门及相关乡镇(办事处)要各司其责,持续抓不放松,坚决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现象,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2月12日,辉县市环境攻坚办发出有史以来最强禁燃紧急通知:

紧急通知

我市禁燃烟花爆竹范围扩大

有关乡(镇)、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新乡环境攻坚办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后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春节后至农历正月底这一重点时期的烟花爆竹禁燃工作,经市环境攻坚办研究,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在原禁售禁燃区域(东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至迎泽路,西至工业区西路转英达路,北至南水北调干渠)的基础上扩大禁燃范围。孟庄镇、胡桥办事处、北云门镇、常村镇、百泉镇、拍石头乡、高庄乡、洪洲乡全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余13个乡镇镇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重点监管,有关乡(镇)、办事处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巡查检查,对当前严峻形势下仍禁而不绝的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禁燃工作取得实效。

市环境攻坚办

-2-12

今日辉县事小编还了解到在此同时一份倡议书发出: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辉县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提醒您:

烟花虽漂亮,环境更重要;

炮仗一声响,亲人两行泪。

每逢新春之际,燃放烟花爆竹是必不可少的传统项目。但是在庆祝节日的同时,持续出现的雾霾天气使我们不得不思考,燃放庆祝和环境问题到底孰轻孰重?医院急剧增加的呼吸道病人以及越来越多的火灾、案例频频出现,这些是否都值得我们深思?为迎合辉县创建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优化发展环境、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给全市人民提供一个优越舒适的生活环境,需要全民动起来,为此,特向全市广大市民提出倡议:

1、勤俭节约,不买任何烟花爆竹

最近,不少市民把钱花在购买烟花爆竹上面,可是,大家想过没有,中国尚有贫困人口约多万人,约占总人口比重的3.7%。诸多种种,如果我们把买烟花爆竹的钱用在捐助贫困人口和孤寡老人,相信会比让其在天空中昙花一现而有意义的多。

2、远离爆竹,还辉县一片蔚蓝的天空

今年1月份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持续出现雾霾天气。大量燃放鞭炮时,那么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明显增高。据北京环保监测中心公布的数据,去年大年凌晨,在全城大范围燃放烟花后,各区县的环境监测子站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上升速度惊人。空气中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等有害物的浓度超过允许值时,会刺激呼吸道粘膜,伤害肺组织,引起或诱发支、气管炎等,能与人体内血红蛋白结合,造成人体缺氧,发生中毒症状。

医院里患者数量迅速上升,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您是选择继续燃放烟花爆竹还是安静过新年,还我们一片蔚蓝的天空。

3、拒绝燃放,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多年来,由于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炸伤手臂、面部或眼睛的事故屡见不鲜,有时甚至致人死亡。近几年春节期间,全国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人身伤亡事故多达几千起。

此外,燃放烟花产生的噪音对人体也有着巨大的危害。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等疾病的病人来说危害十分严重。春节期间,高强度、高密度、长时间的噪音的不利影响就可想而知。据报道,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鞭炮,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

4.知法守法,做守法的辉县市民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元以上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请辉县市民“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倡议人:辉县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年2月12日,今日辉县事小编还了解到辉县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对辉县12人因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实施行政拘留。

无视“禁炮令”,后果很严重!辉县12人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拘留

逢年正月初八,不少业主、商家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点上一挂“开门炮”,以图吉利。然而,在禁放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这就触犯法律法规了。这不......请往下看!

百泉镇

2月12日上午,辉县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与百泉派出所民警联合对百泉镇辖区主要街道进行巡逻,共查处7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依法行政拘留7人。

上午8时至9时,民警在巡逻中接连发现有7人在百泉镇辖区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循声查找,现场将违法违规燃放人员张某文、赵某河、赵某玲、原某卿、路某彬、施某凤、赵某明抓获。经询问,张某文、赵某河、赵某玲、原某卿、路某彬、施某凤、赵某明7人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以上7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城关镇

上午9时许,城关派出所民警联合巡特警大队民警在辖区街道进行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时,接连听到“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闻声而动,巡逻民警先后发现8家商铺在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当即制止,将燃放人员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并分别给予万某彬、丁某、贾某青、赵某鹏、袁某娟5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被处罚人员纷纷表示,不应该心存侥幸,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今后一定要自觉遵守规定,从自我做起保护城市环境。

警方提示:

处罚不是目的,自觉才是根本。辉县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同时,警方也希望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从自身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共同维护辉县的碧水蓝天。

一、希望广大网友尽我们所能为政府分忧,为净化辉县的空气出力,在春节期间和燃放烟花爆竹说“不”!同时积极主动做我们家长和邻居的工作,告诉他们:为了自己娱乐,而使我们城市的空气污染更加严重,是一种可耻行为。呼吸不到清新空气,春节不会快乐,健康会有威胁;请求他们移风易俗,不燃放鞭炮,过一个环保的、健康的春节。

二、希望各位家长、广大市民,为了让我们少呼吸有毒空气,恳请您们在春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认为春节燃放鞭炮会给自己带来财运、带来福气的想法是愚昧的,因为恰恰相反,燃放鞭炮会浪费你的钱财、损害您和大家的身体健康。时代在变,不符合时代要求的旧习俗就一定要扔掉!

禁燃禁放区域

在原禁售禁燃区域(东至南水北调干渠,南至迎泽路,西至工业区西路转英达路,北至南水北调干渠)的基础上扩大禁燃范围。孟庄镇、胡桥办事处、北云门镇、常村镇、百泉镇、拍石头乡、高庄乡、洪洲乡全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余13个乡镇镇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如果您看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制止无效,请拨打举报

看来不放炮和喝酒不开车一样

必须谨记在心啊

保护环境

人人有责

买过炮的小心存放

以后再说吧

元宵佳节千万不要再燃放了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2387.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