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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祭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来源:礼花 时间:20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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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祭扫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根据《新余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及省、市对清明文明祭扫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要求,为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清明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祭扫人员应在陵园入口处接受体温测量、扫描“赣通码”“行程码”及验证预约序号的方式入园,不佩戴口罩、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以及防控隔离期人员不得进入陵园。

  二、陵园内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等;严禁在陵园周边摆摊销售鲜花、祭品等行为。

  三、农村地区的公益性公墓及历史埋葬点祭扫安全管理按照属地原则,由当地乡(镇、街道)及村(居)委会安排专人负责,加强祭扫人员流量管控,实行分时错峰祭扫,避免人员扎堆聚集,祭扫活动严禁野外用火,禁止焚烧纸钱、禁止燃放鞭炮、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等。

  四、倡导市民朋友积极劝导外出人员、省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不参与跨区祭扫、不参与各类大规模聚餐活动(禁办“清明酒”)、不参与家族氏群体性祭扫活动。

  五、倡导市民朋友在家中通过家庭追思、书写寄语等绿色文明安全祭扫方式缅怀亲人、寄托哀思。

  六、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者,一律传唤到属地派出所接受调查,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属公职人员的,一律通报其所在单位。

  祭祀是中国传统习俗和文化,请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禁燃禁放有关规定,崇尚新风尚,践行新理念,不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市民朋友理解支持配合。

新余市禁燃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日

来源:新余市禁燃禁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郭晋 校对:郭文杰

值班主任:谢丹

值班总编:喻军华

投稿邮箱:xinyu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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