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将至
菏泽公安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元宵节期间
菏泽市依旧
全区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全区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全区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根据相关规定
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
(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
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
菏泽市全区域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如果未经许可
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
还是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轻则行政处罚
重则涉嫌刑事犯罪
但有些人依然心存侥幸
被警方严厉查处
案例一
2月9日早上9时许,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大黄集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于某义在自家工厂门口违规燃放19发礼花炮1桶,在准备燃放第二桶时被派出所民警制止。根据相关规定,牡丹警方给予违法人员于某义行政处罚。
案例二
2月8日17时许,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岳程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讲时,抓获流动售卖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魏某。民警依法收缴正在销售的烟花爆竹,并将魏某带回派出所审查。当事人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开发区警方根据有关规定给予魏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案例三
2月11日9时,东明县公安局武胜桥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段某、朱某燃放烟花爆竹。经询问,违法人员段某、朱某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东明县警方已对违法人员段某、朱某处以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存在诸多危害
非法生产、运输、存储、销售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更是犹如定时炸弹,隐患重重
希望广大市民坚决做到
不存储、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
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行为
请及时拨打报警
警民携手共铸平安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lczl/4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