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大年三十
马上就要过年啦
提起过年
相信大家印象中就是
放!鞭!炮!
在这里,广播君要告诉你
NO!NO!NO!
要是这样的打开方式你就错了
年关已至
广播君再次提醒广大市民
天津市全域禁放烟花爆竹
请勿燃放烟花爆竹
01
年2月4日,蓟州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在上仓镇有人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分局治安管理支队四大队联合上仓、杨津庄派出所立即展开核查。迅速查明肖某某、李某某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2月5日,民警又在高速口查扣肖某某从河北省购买的大量挂鞭和礼花,共计余箱。目前,参与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李某某、肖某某、葛某、徐某某均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02
年2月5日晚,宗某在官庄镇玉石庄村某农家院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蓟州分局官庄派出所依法查获,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第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宗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03
年2月6日16时许,尹某某在蓟州区许家台镇芦家峪村家中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蓟州分局许家台派出所依法查获,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第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尹某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04
年2月8日上午10时许,李某某在别山镇翠屏山大集上贩卖烟花爆竹时,被公安蓟州分局别山派出所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05
年2月8日20时许,吴某某在蓟州区津围二线第一观景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蓟州分局兴华街派出所依法查获,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第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吴某某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06
年2月10日13时许,李某某在尤古庄镇大街某超市附近以摆地摊的方式贩卖烟花爆竹,被公安蓟州分局尤古庄派出所依法抓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07
年2月10日19时许,两名男孩在西井峪村附近燃放烟花,险些引燃周边杂草,幸亏被附近的护林员发现,及时消除隐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赶紧提醒家里人
千万别再干这事了
到底哪里
可以放鞭炮呢?
答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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