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贵阳日报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
人为火包括:生产性火源,如农、林、牧业生产用火,林副业生产用火,工矿运输生产用火等;非生产性火源,如野外炊烟、做饭、烧纸、取暖等;故意纵火,如燃烧干草、燃放爆竹礼花等。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在我国的森林火灾中,由炊烟、烧荒和上坟烧纸引起的火灾占了绝对数量。
自然火包括雷电火、自燃等。由自然火引起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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